我院拟对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合格资质、满足以下设备技术需求、售后服务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乐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RYGZ202214
最高限价:11.5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参数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基本功能及参数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 | 11.5万元/台 | 1.样品通量:1-96 2.样品容量:50ul-1000ul 3.磁珠回收率:>95% 4.原理/工作模式:磁珠法、磁棒式/圆周转盘式 5.提纯灵敏度:100拷贝样品的阳性检出率>95% 6.提纯孔间差:CV<5% 7.使用耗材:96深孔板+磁棒套 8.裂解温度:室温-120℃ 9.洗脱温度:室温-120℃ ★10. 震荡混合:10档速度可调,多种混合方式 11.操作界面:7寸彩色触摸屏显示,3个快捷键,外接鼠标 12.转盘式设计,仪器占用面积小,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13.仪器拥有8个板位,标准配置2个板位可以加热,精准控温系统 14.开放式设计,软件功能齐全。混匀、吸磁方式多样化,适用各种磁珠法提取试剂 ★15.板位试剂盒自动检测功能,防止试剂盒漏放 ★16.磁棒套自动装卸,磁棒套装卸安全可靠 ★17.软件安全设计:操作系统加密功能,可有效防止恶意篡改参数和程序 18.内部程序:机器预设8组程序(存储100组程序) 19.程序管理:新建、编辑、另存为、删除等 20.仪器扩展接口:标准USB,以太网口,无线Wifi ★21.照明系统:有 22.杀菌消毒:紫外消毒 23.排气方式: 风扇 24.数据储存:可储存,内置SD卡 ★25.首次取得医疗器械备案证时间超3年 |
三、资格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7.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除外);
9.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0.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乐至县人民医院指定交货地点。
2.付款方法和条件
经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二个月内合同总金额的90%,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10%。
3.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设备整机质保1年。
4.售后服务
(1)供应商负责设备调试。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
(2)培训:免费提供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要对使用科室进行现场使用(包括软件使用)培训和使用后再培训,现场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人,确保临床科室能熟练的独立、正确使用。
(3)设备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如需到现场维修的情况时48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4)为本项目专职维修人员≥1人。
(5)终身零配件供应:供应商应保证零配件供应8年以上,质保期满后提供的零配件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6)所购买设备需接入医院LIS系统,如果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11:00
开标时间:2022年8月5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乐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联系人:陈老师、唐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23332850
邮箱:191917183@qq.com
地址: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行政楼3楼采购办
报名时间:早上8: 30——下午5:00
如需报名参加,请提前将报名信息发在邮箱中,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销售代表的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适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同时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写于身份证复印件上面。
七、响应文件要求
1.提供产品报价表(单独密封)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复印件;
3.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除外);
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投标人为法人单位,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则提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供产品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响应表;
8.提供产品参数的证明性材料;
9.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10.响应文件需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制作一份,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司的鲜章。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资格性评审。按照公告进行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包含技术性及商务性要求等。
3.以上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不低于三家,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共同评分因素) | 30分 | 以本次符合要求的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对小、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57% (技术类评分因素) | 57分 | 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及功能要求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评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7分; 2、带“★”的参数,负偏离每项扣4.75分;扣完为止,但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3、其它参数负偏离每项扣1.5分,扣完为止,但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带“★”的参数共6项,其余参数共19项) | 带“★”的参数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3 | 销售业绩8%(共同评分因素) | 8分 |
每提供一个销售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 | 提供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4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5% (共同评分因素) | 5分 | 投标产品中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5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 1、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投标产品是否为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产品为财政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内的产品,投标人须在投 标文件中标注投标产品是否为无线局域网产品,同时提供该页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文件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
联系地址:(新区):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 (老区):乐至县公园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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